嘸新郎!離婚二度逃婚 女友求償200萬
TVBS作者柳采葳 陳世明 | TVBS – 2014 / 10 / 13 $ 發佈
新竹一名陳姓男子,原本和大他8歲的羅姓女友論及婚嫁,但是陳姓男子卻突然失蹤,後來羅姓女友找到他,要他簽下離婚切結書保證結婚,不然就要賠200萬,結果陳姓男子再度失蹤,氣得羅姓女友提出告訴賠償,不過法官認為這份契約無效,不過,陳姓男子要賠償女友精神損失25萬元。都要結婚了,但是新郎卻不知道去哪裡,連他的爸爸都不知道有準媳婦這回事。
記者:「他現在不住這邊嗎?」陳姓男子父親:「對,不這在這邊。」記者:「他都沒有跟你提這回事嗎?」陳姓男子父親:「我不了解。」
陳姓男子和羅姓女子是男女朋友,兩人相差8歲,是姐弟戀,論及婚嫁,但是陳姓男子卻突然消失,成了落跑離婚新郎,羅姓女子找到他之後,要他簽下切結書,保證農曆年前結婚,否則就要賠200萬元, 陳姓男子簽了,卻又二度落跑,他的女友憤而告上法院。
不過陳姓男子向法官說,因為女友經常電話或簡訊騷擾,還說你不理我、我就去死,是被迫簽切結書,而法官最後裁定,切結書已經違反妨害選擇婚姻對象自由意志,因此是無效契約。
陳姓男子律師戴愛芬:「徵信|離婚徵信社 法院認為說是違反公序良俗無效,但還是認定他們曾經有達成婚約,那違反婚約法,法條是有規定可以請求精神慰輔金。」
不過因為陳姓男子確實和羅姓女子有婚約,卻違反約定,女友因此精神痛苦,所以他還是得賠給羅姓女子25萬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