靠紙條溝 婚姻破裂雙方有責「離婚」
聯合新聞網作者: 記者林志函╱台北報導 | 聯合新聞網 – 2014-10-21 發佈miami
男子剛新婚就發現妻子可能外遇,提告後又因長輩壓力而撤告,但多年來陰影始終存在,最後訴請「離婚」。男子妻則說丈夫婚前有多名女友,婚後長期外遇,婚姻有破綻,不是她的責任。
一審認為男方責任較大,不准離婚;二審認為雙方已分居多年,且夫妻還用傳紙條溝通,法官因此認定兩人感情嚴重疏離,判准他們結束婚姻。
男子提告指出,還充滿在新婚喜悅時,發現妻子疑似外遇,他認為是奇恥大辱,盡量讓自己忙碌工作,不願意與太太接觸;他安排太太去澳洲,不料她回國後,兩人宗教、個性和處事方式全不合。
太太多次到他任職的電腦公司辦公室翻箱倒櫃,他顏面盡失被迫離職,於十多年前藉故到大陸工作,希望離婚。
妻反駁,丈夫常應酬晚歸,因此支持她帶長女到澳洲求學,回台灣又生下二女兒,兩人感情早修復;丈夫婚前有多名女友,長期外遇不願面對她才離家不歸。
妻主張自己關心丈夫,婚姻破綻她沒有責任,丈夫離家她仍帶孩子探望婆婆,不願「離婚」。
一審法院認為,夫妻不宜因宗教輕言離異離婚,男子妻多次傳簡訊關心丈夫、離婚|外遇 婚姻破綻應歸責男方。
二審認為,夫妻倆長期處於緊張狀態;男子以遲歸或不願回家避免與妻溝通,女方則指摘丈夫未忠實於婚姻,還進入丈夫公司查探或逕行搬家,對婚姻破裂的責任相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