妻裝瘋助夫調單位 訂不變心協議最終離婚
【蘋果日報】新竹市一名何姓警員的前妻為了讓丈夫調到輕鬆單位,向醫院裝瘋賣傻取得「情緒障礙」假病歷後,成功讓丈夫調職成功,她怕丈夫日後以他瘋癲理由變心,要他簽下「不負心」條款,但丈夫仍訴請離婚。她傷心之餘向地檢署自首詐欺、偽造文書等犯行,並拿出協議向何男求償,法官認為協議違反善良風俗,判何只需賠償撫養兒子費用69萬多元給她,以及兒子成年前每月1萬2千元贍養費。
何男在法庭上辯稱,他原本在新竹工作,但婚後被調到台北,是妻子要求他調回家,他詢問人事單位,得知「有特殊困難急需請調者」可以不受請調規定限制,再加上原本前妻就患有情緒障礙,才決定讓太太去醫院申請病歷,並無造假說謊。
何男前妻則說,丈夫向她哭訴不想擔任道路交通指揮等粗重工作,想請調到輕鬆單位,並告訴他,如果家屬領有重大傷病可以不受請調規定,她因此裝瘋賣傻取得假病歷,讓丈夫成功調職,又怕丈夫變卦,要他簽下「不得變心」同意書,若夫以她情緒障礙為由離婚,將賠償她1千萬,還要他名下所有財產歸妻子所有,不料丈夫依然變心。
法院判決,兩人訂下的「不變心」協議已違反善良風俗,且何男是以「兩人有難以維持婚姻之重大事由」訴請離婚,並非何前妻所說因她有精神病或是「有重大不治之精神病」的離婚理由,不能以此向何男求償,判何男賠償前妻及兒子至成年前贍養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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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5-08-10 Jim發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