薪水交給妻保管 卻被其拿去花於保養上
2015-11-03
一名王姓男子和一名余姓女子結婚二十多年,育有一名女子和兩名兒子,而婚後王男便將薪水都交由余女保管,但因余女熱愛投資,再加上其喜歡花錢購買東西,致使兩人常常薪水不夠用,而余女還多次向銀行申辦信貸,甚至將信用卡刷爆,令王男只好不斷借錢再還錢,以債養債。就連王男母親因病纏身,而需要醫療費用,王男也答應每月幫忙哥哥支付五千塊,卻因遭到余女阻止後,致使兄弟間出現嫌隙,甚至余女在外頭還大搞婚外情,令王男認為這段婚姻無法再繼續下去,決定向法院訴請離婚。法院審理時,余女還不斷表示借錢是要為了生活費及償還房貸,絕非像王男所說的是將錢花在不必要的地方上,不過法官徵信後,卻發現到余女花於美容美體上的費用竟超過百萬元,因而不採信余女的證詞,認為兩人已無法維持婚姻,因此判准離婚確定。
台商二奶婚外情調查專家論述
非但於外頭大搞婚外情外遇,甚至還掌控住丈夫的金錢不讓其支付母親的醫療費用,且還將丈夫所交給其託管的薪水,通通拿去花用於美容美體上,這名妻子實在是太可惡了。而在這裡,台商二奶要先行與你介紹婚前徵信,婚前徵信,舉凡你在結婚前想要了解一個人的家庭背景,又或者是對方是否有不良紀錄,亦或者對方的信用狀況等,通通都能經由婚前徵信得以了解,並讓您在結婚前看清楚對方的真面目,藉以讓您在結婚後無憂無慮與對方共度一生。由這則案例看來,王男就是沒有透過婚前徵信,調查出余女的真實面貌,致使他於婚後相信著余女並將薪水交由其管理,但沒想到,他卻不知道余女是個愛隨便揮霍的人,甚至還留下一屁股的債,令王男替其償還。倘若今天王男有先行做好婚前徵信,那麼結果一定會大大不同,畢竟在結婚前先行了解對方的個性,遠比你在結婚後才知道對方的個性還來的重要。